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2—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公司所属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企信通业务,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采购商业保险,公司所属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拟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公司拟向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公司所属信之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接受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销售葡萄酒业务,公司所属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金额约为15亿元人民币,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6544亿元人民币
1,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和企信通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桂兰,刘哲,刘鑫,樊智强,万众回避表决。
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采购商业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桂兰,刘哲,刘鑫,樊智强,万众回避表决。
3,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会议审议了《关于信之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接受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销售葡萄酒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桂兰,刘哲,刘鑫,樊智强,万众回避表决。
6,会议审议了《关于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桂兰,刘哲,刘鑫,樊智强,万众回避表决。
7,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桂兰,刘哲,刘鑫,樊智强,万众回避表决。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应回避对1,2,5,6,7项子议案的表决。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企信通业务 | 市场价 | 70,900 | 4,638 | 60,232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 | 市场价 | 559 | 0 | 3,494 | |
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 市场价 | 1,000 | 0 | 0 | |
小计 | 72,459 | 4,638 | 63,726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商业保险 | 市场价 | 2,000 | 619 | 500 |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商品 |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代理销售葡萄酒 | 市场价 | 3,000 | 0 | 0 |
从关联方 贷款 | 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市场价 | 52,500 | 0 | 0 |
其他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日常关联交易 | 市场价 | 20,000 | 603 | 7,325 |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呼叫中心业务 | 60,232 | 61,600 | 32.54% | —2.22% | 2021年4月30日,公告编号:2021—31 |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安哥拉KK项目 | 773 | 1,125 | 5.21% | —31.27% | ||
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372 | 602 | 31.35% | —38.19% | ||
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 | 60 | 230 | 5.06% | —73.91%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 | 3,494 | 10,200 | 71.96% | —65.74% | ||||
小计 | 64,931 | 73,757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市场推广服务 | 198 | 5,200 | 60.53% | —96.20% | 2021年4月30日,公告编号:2021—31 | ||
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技术运维服务 | 0 | 252 | 0 | —100% | ||||
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运维服务 | 60 | 170 | 0.39% | —64.71% | ||||
小计 | 258 | 5,622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中信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系统集成项目设备 | 0 | 1,602 | 0 | —100% | 2021年4月30日,公告编号:2021—31 | ||
湖南中信通信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规划院数据处理服务集群项目设备 | 88 | 816 | 0.33% | —89.23% | ||||
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 鲁中监狱等项目设备 | 440 | 1,647 | 1.66% | —73.30% |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商业保险 | 500 | 500 | 100% | — | ||||
小计 | 1,028 | 4,565 | |||||||
存款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业务 | 3,002 | 10,000 | 15% | —69.98% | 2021年4月30日,公告编号:2021—31 | ||
贷款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业务 | 0 | 30,000 | 0 | —100% | |||
其他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日常关联交易 | 7,325 | 10,000 | — | —26.75%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基于业务需要,合作关系和交易对方实际履约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在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因疫情原因,融资困难,信贷政策等多方面原因,部分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公司与广电运营商合作方式变化,国安广视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对业务开展产生影响,国安广视与湖北,长沙,浏阳等地方广电运营商发生交易金额低于年度预计金额受外部融资困难和疫情影响,国安科技与中信建设,中信数字,湖南中信通信,中信网络合作的项目进展低于预期,发生金额低于年度预计金额受信贷政策影响,公司未能实现在中信银行融资,该笔关联交易实际未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83.8569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朱鹤新,主营业务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8,930.15亿元,净资产6,137.57亿元,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51.9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17.56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36,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6层01—16号单元及5层07—10号单元,法定代表人黎康忠,主营业务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 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81亿元,净资产123.41亿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8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5.09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17.53亿元,净资产59.53亿元,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0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97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严浩宇兼任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13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鹏,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15层1508a,主营业务: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2,231.06万元,净资产12,486.36万元,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5,895.16万元,净利润—2,731.56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吕鹏兼任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1.237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向禹,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红山路39号,主营业务:葡萄酒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52亿元,净资产21.50亿元,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52亿元,净利润783.26万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第一款第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786,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聂学群,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23层2308室,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出租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等。 2,关联关系: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第四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接受及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或商品,存贷款等业务定价政策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协商的方式,参考行业市场惯例,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发挥集团内协同效应,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价,设置商务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的交易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财经动态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经济财经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9539号-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