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米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公开,小米米家米家商标纠纷被驳回。
,判决书显示,小米公司因商标申请被驳回,在行政争议审查之初,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京73字第14236号行政判决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信息显示,1月4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法院经查明,认为争议商标米家米家与被引用商标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构成,称呼,含义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争议商标整体未形成与被引用商标明显不同的其他含义和特征,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小米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本站得知判决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二审诉讼费各100元,由小米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这个判决是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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