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5笔,金额共计1,258,466.96元予以核销。
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的应收账款均经过司法程序,对方已无可供执行财产,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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