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惠民生 暖民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护航企业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济宁市始终将工伤保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预防制度逐步健全、补偿制度逐步落实、康复工作逐步规范,工伤保险制度全面落实。
工伤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针对农民工群体,实现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参保全覆盖;针对老工伤群体,将符合条件的14000余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圆满解决了历史遗留难题;针对新就业群体,优先引导基层快递网点参与工伤保险,2022年以来,9193名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省前列。
工伤保险待遇显著提高。2018年5月至2022年4月、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分别下调50%、20%,减轻了用人单位缴费负担。连续19年调整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其中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3802元,较20年前增长6.3倍。
工伤保险服务持续优化,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截至目前,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压减60%,办理时限缩短近50%,全市累计认定工伤约4.3万人次。
济宁市社保中心党委书记 主任闫永:“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14.2万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59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工伤保险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工伤保险服务质量,更好发挥工伤保险保障民生、护航企业、促进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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