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其中提出,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2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5000元/人。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家庭,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职工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8000元/人。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每月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政策规定金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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