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朝聚眼科发布公告,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附属公司包头医院与包头朝聚订立租赁协议I以租赁物业I,租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附属公司朝聚医疗与包头朝聚订立租赁协议II以租赁物业II,租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于2024年4月15日,朝聚医疗与包头朝聚订立租赁协议III以租赁物业III,租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附属公司嘉兴朝聚与张波洲订立租赁协议IV以租赁物业IV,租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于2024年4月15日,嘉兴朝聚与张小利订立租赁协议V以租赁物业V,租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据悉,租赁物业I、II、III、IV、V分别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文明路东、建设路南包头朝聚眼科医院教学实验楼第1层及第3层部分区域及第4层及第5层,总建筑面积为约2270.97平方米;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文明路东、建设路南包头朝聚眼科医院综合楼2,总建筑面积为约849.15平方米;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文明路东、建设路南包头朝聚眼科医院教学实验楼第1层及第3层部分区域及第2层,总建筑面积为约2917.80平方米;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西路虹泰商务楼403、601及603室,总建筑面积为约1333.85平方米;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西路虹泰商务楼201及402室,总建筑面积为约936.7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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