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今日收报10.20元,跌幅11.76%。
太龙股份3月22日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太龙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庄占龙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9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2,784,81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或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太龙股份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合计持有公司48,238,860股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2.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庄占龙合计持股不超过71,023,67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46%,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太龙股份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太龙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龙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22,839.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3.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316.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100937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天眼查APP显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位于福建省漳州市,2017年5月在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半导体分销业务为主,以商业照明业务为辅,致力于新一代IC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企业注册资本21829.6126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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