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下达资金18.23亿元助力群众“安居梦”
10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切实落实中央住房保障的民生政策,202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8.2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住房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让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
据悉,该项资金主要包括:一是下达9.42亿元,用于支持7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老旧小区的道路改造、供排水管道改造、供电改造、绿化改造、养老抚幼设施、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便民设施改造等。二是下达1.29亿元,用于支持19个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小区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新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等。三是下达7.52亿元,用于支持37个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资金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和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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