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设立7个“桂惠贷”系列产品 力争年底前新投放340亿元以上
设立“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商贸贷”“助建贷”“惠农贷”“惠林贷”“生态贷”7个产品
“桂惠贷”系列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系列产品贴息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无需市县财政承担贴息资金
自治区财政厅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通过设立“桂惠贷”系列产品,强化“桂惠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重点领域经营主体个性化、差异化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投入更多资源、更加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自治区财政全额贴息,提高贴息效率。“桂惠贷”系列产品贴息比例大、额度高,由自治区财政贴息2或3个百分点,不同产品单户贴息限额分别为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和10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本次推出的“桂惠贷”系列产品贴息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无需市县财政承担贴息资金,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同时,在“桂惠贷”现行贴息审核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压缩审核时限、提高审核频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贴息审核效率。
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保障贴息到位。“桂惠贷”系列产品贴息实行单独列账、分项核算,自治区财政按月结算、及时足额下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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