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融信托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本公司部分信托产品无法按期兑付。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本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中融信托表示,本公司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我公司继续按照有关法律和信托合同约定,对信托产品投资者承担受托人责任。委托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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